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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5·25”“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方案
2020-05-18 14:52  

                   

为切实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将通过开展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活动,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9级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参评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记录,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具备助人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够帮助和鼓励同学解决心理困扰。

2.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能够及时和辅导员沟通。

3.接受过心理委员的培训。在2019-2020学年内(尤其是本学期),主动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活动,面向同学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学生普遍认可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果。

4.能够主动配合学院心理辅导员和学校完成各项心理育人工作。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二、评选办法

(一)学院初选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向学院心理辅导员提交申请表和事迹材料,由学院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二)学校评审

由学工部组织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将在学工部网站和河北工程大学心理中心微信平台进行公示,由学工部颁发获奖证书。

2.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

三、参评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河北工程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见第3页,电子版无需学院盖章,直接发送至邮箱。纸质版表格待开学后盖章补交)。

2.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重点总结2019-2020学年的工作)。

3.微课视频(材料为视频格式,时长5-8分钟。微课内容从以下三个主题选其一:(1)班级心理班会的视频展示;(2)疫情期间同学常见心理问题的缓解技巧;(3)心理小知识的宣传讲解。)

4.其它相关补充材料。

(二)报送要求:

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5月31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2231759463@qq.com邮箱,并注明:XXX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报名材料。

联系人:

成丽丽  电话:17320692957  QQ:1269428624

胡青浦  电话:15512758115  QQ:94215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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