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4年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1.8月15日,政策宣传。向符合条件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学院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学生工作部、团委、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工作的人员,宣传职称评审所需条件和要求,要求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8月19日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行政楼110室)。
2. 8月19日,材料初审。学生工作部参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对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收集及审核,填写审核登记表。满足条件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查重论文材料的PDF电子版(以“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及《职称论文查重申请表》(表内按格式填写完整),所有文件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名“学生工作部-教授/副教授/讲师-姓名”格式命名)。
3. 8月22日,论文查重。学生工作部收齐申报人员论文统一报送查重。
4. 8月23日,学校审查。完成初审的所有材料送人事处255室进行学校审查。
5. 8月27日,材料公示。在学生工作部110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网页对申报人员的《一览表》、《量化记分表》和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文档进行不少于3天的实物和电子文本“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
6.8月30日,述职答辩(仅申报高职人员)。根据校职改办审核结果,学生工作部组织具备基本条件人员于8月30日进行答辩。
7.8月31日,结果公示。根据校职改办初审分数和答辩成绩,排定推荐顺序,于8月31日-9月4日进行结果公示。
8.9月5日,系统录入。按校职改办开通情况,通知申报人员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9.9月5日,完成工作。学生工作部签署基层推荐意见盖章后将推荐结果、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工作总结、登记表报校职改办。
二、成立申报推荐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申报推荐考核领导小组(下文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报人员符合基本参评要求,在学校要求的审查日期内,完成材料的审查和打分,在指定日期完成材料的公示。
申报推荐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侯 玮
工作人员:刘欣欣 李晓敏 张润苗 马振松
监督人员:郭晓璐
三、成立申报推荐评议小组
成立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申报推荐评议小组(下文简称推荐评议小组)。推荐评议小组在述职答辩环节负责对满足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答辩打分。推荐评议小组的组员在答辩前由学工部确定。
四、推荐程序
参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上/下册》(2023版)、《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补充规定》(校政字〔2023〕10号)等文件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五、量化标准
严格执行学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学工部使用学校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记分标准(高校教师系列-辅导员)》(详见附件),作为初审及排名使用。
六、组织答辩方式
8月30号,下午两点半行政楼127(如有地点变化另行通知)组织答辩,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包括本人述职3分钟,说课7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提问内容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教学实绩、代表性成果情况、创新水平、工作业绩和团队建设等情况。答辩得值由学科评议组集体研究确定,满分100,并记入本人量化记分表内,占量化总分的30%。
七、综合评议及推荐顺序
在主要参考量化结果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推荐排序与量化排序不一致的,需作出书面说明,经职改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
八、公示方案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到两公示:职称申报材料现场公示、网络公示;申报材料公示、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期间畅通反映渠道,公布电话、邮箱,接受全校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按要求报学校职改办。
(1)8月27-29日,行政楼110室及学工部主页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电子文本3天。
(2)8月31-9月4日,推荐结果在学生工作部主页公示5天。
欢迎广大教师监督,如发现申报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进行实名举报,逾期不再受理。
举报电话:3969207
举报邮箱:xgbszk@126.com
附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记分标准(高校教师系列-辅导员)》
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