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根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2017〕6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统招且档案转入学校并注册学籍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延期至本学年毕业的学生不能参评,本届毕业生中因不符合毕业条件延期至下学年毕业的学生计入参评范围基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参照校研〔2017〕6号文件确定。
二、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按照参评范围基数的50%确定一等奖学金人数,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为二等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按照参评范围基数的20%、60%确定一、二等奖学金人数,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为三等奖学金。
测算人数时,如遇小数点情况,提前与学生资助中心沟通后确定各档次具体人数。
三、奖励标准
严格按照《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2017〕6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评审文件和学院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审和公示工作。
2.评审结果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7日前(已完成学院网上公示),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评审结果报告纸质版(附件1);
(2)《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2);
(3)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
(4)学院网站或公众号公示截图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