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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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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前后劳动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03-19 16:07  

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推动学校劳动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2025年学校劳动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511号)文件要求,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劳动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开展师生劳动教育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评选劳动教育优秀宣传成果,营造热烈劳动教育氛围。各学院至少提交1项摄影作品,在4月7日前将推荐参评作品电子版文件及《劳动教育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指定邮箱。学生工作部将根据报名情况,评审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优秀奖若干,一等奖作品将提交至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审。(详见附件1)

二、择优参加2025年学生劳动技能竞赛

按照《2025年河北省学生劳动技能竞赛安排(大学生)》的要求,各学院至少提交1项参赛作品,于4月30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及作品文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指定邮箱。学生工作部将根据报名情况,评审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优秀奖若干,一等奖作品将提交至省教育厅参加省级决赛评审。(详见附件2)

参加河北省学生“五一”劳动周活动

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携手推动劳动教育,参加首个“河北省学生‘五一’劳动周”活动。各学院可组织学生开展校内、校外、家庭劳动实践,进行劳动主题宣教,拍摄优秀短视频作品,并在各类网络平台实时发布新闻稿件。

学院“五一”劳动周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在2025年6月15日前,将相关图片、视频、新闻稿件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3969051

指定电子邮箱:yjsguanli@126.com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5年3月19日


附件【附件1 师生劳动教育摄影作品征集评选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5年河北省学生劳动教育技能竞赛(大学生).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五一”劳动周活动安排.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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