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以来,我省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多发频发,我校学生被骗较多,暴露出反诈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学生法律意识薄弱、防范能力较低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范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学校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阵地,承担着培养师生法制思维、开展宣传教育和优化治理方式的重要作用。当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但是,部分学院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教育的方式较为单一,效果不够明显。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防范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安全工作,培育师生反诈意识,营造和谐有序的高校环境,真正帮助学生筑牢“防诈墙”、守好“钱袋子”。
二、深刻把握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特点
(一)被骗案件具有多发趋势。根据近几年数据统计,在校学生被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逐年增大,被骗人群低龄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特点较为突出。
(二)涉案罪名、区域较为集中。根据统计,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中,犯罪高发罪名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主要手段为出租、出借、出售本人银行卡、电话卡、微信号等行为。
(三)涉案后果极为严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嫌疑人受到惩戒、治安处罚、刑事拘留等打击处理措施,被金融、通信等部门纳入惩戒名单,其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录至个人征信档案,导致日常生活及求职不便;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将影响到成年后参加工作及社会活动。例如,我省张家口市李某毕业找到工作后,按照公司要求办理工资卡时发现,由于在校期间涉嫌出售本人名下银行卡,被依规采取惩戒措施,5年内不得开办新卡,导致工作开展不便。
三、切实做好防范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宣传防范。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指导,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影响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秋季新学期开学季,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加强警示教育,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移动通信运营商和法律工作者等,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及时通报身边案例、讲解法律法规,避免在校学生上当受骗、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成长环境和日常心理、行为变化,畅通家校联系,特别在学生大量集中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的开学前期,要会同学生家长一同宣传保护“两卡”知识,避免发生出租、出售、出借“两卡”案事件。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学院在工作中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报公安机关,避免学生被骗、涉案情况发生。
(四)加强整改落实。对于存在因防范宣传开展不力,导致学生被骗情况发生的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学生反诈意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在校学生案件多发频发。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把握在校生、新生开学季,在开学第一课、新生入学教育中持续加强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宣传教育情况以图文方式总结,于10月21日前将纸质总结(经副书记签字)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以“XX学院反诈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发送到xgbszk@126.com。各学院在宣传中制作的微信推文、网络作品、视频课程等可随时向学工部“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投稿(联系人:高梦莹)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