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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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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09-06 10:39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资助,请各学院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认真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政字〔2019〕15号文件要求,规范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按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及民主评议小组,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本次认定与建档工作;

2.加强资助政策宣传,不遗漏一名学生,不能出现一例特殊群体学生未进入贫困生档案事件;关注暴雨洪涝受灾学生,根据冀教资助便函〔2021〕17号文件规定,要及时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资助。

3.学生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即可申请,除特殊群体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外,无需证明材料。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做好个人承诺,并做好监督工作。

4.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要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全部入库,确保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在“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附件2)中全部据实录入(含必填项和非必填项);非特殊群体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中前三项和后五项是必填项

5.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学生隐私,维护学生尊严,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在公示环节,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只公示学生基本信息及认定档次。

6.各学院认定结果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于9月17日下午将公示名单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及其excel电子版、两个模板电子版(格式要求见附件23,必须是在学院校验完成),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gbzkb@hebeu.edu.cn)。2021级新生入学后按上述流程尽快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于925按照上述要求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7.贫困生建档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建档完成后一学年内,要确保所有建档贫困生都受到资助(含国家资助、学校资助)。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已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会持有一张“贷款受理证明”或收到贷款受理短信,两者均可证明学生正在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返校报道后,学院根据纸质或电子版的贷款受理证明完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9月169月23日(新生)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务必保证表中相关信息填写正确。

2.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中心把申请办理河北农信社贷款的学生名单发到qq群,各学院核实学生是否本学院在校学生(往年有外校学生误录入我校贷款系统的情况发生),录入每名贷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后,再把名单发到群里,学生资助中心据此录入系统,学生方可顺利完成贷款。

3.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不变,对在扶贫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学生将《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交学院,学院初审后,通知学生缓交相应费用,并汇总建档立卡材料(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填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于9月169月23日(新生)将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和建档立卡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4.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

符合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高考考入我校的新生,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学院通知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到武装部报备,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征兵入伍学生,提醒学生将应征入伍学费资助申请表经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应征地武装部门盖章后,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并报学校武装部。

附件:1. 《河北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

3.《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版》

4.——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汇总表

5.《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6.《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汇总表》

8.附件2、3模板填表说明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9月6日

附件【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板.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6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8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表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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