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现决定对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求职补贴,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1.符合《河北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特殊困难学生条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之一的学生;
2.未落实就业单位、有积极求职意愿的学生。
二、已确定为推免研究生的学生不得申请。
三、补贴标准及资金用途:每人500元;用于学生求职所产生的交通、住宿、文印等费用。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学院评审:各学院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就业情况,认真研究,确定推荐名单,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受到资助。将资助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月27日前将汇总表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资助群。
3.学校审核。学生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联合对申请学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工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财务处发放。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021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学生处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