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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的评定通知
2020-12-21 11:08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金用于我校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6.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三、资助标准

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结合学生实际困难程度,分等级资助。

四、评定程序

1.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将该项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新疆籍学生,帮助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学生基本条件,严格评定程序;

3.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将初评通过的学生申请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处组织召开评审会,产生资助学生名单;

5.学生处将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发放。

附近: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贴申请表

学生处

2020年12月18日

河北工程大学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姓名


学号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入学年月


学院


专业班级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源地


银行卡号


开户行


申请

理由

个人签字:                     辅导员签字:

                                                                 日期

学院评审  意见

副书记签字:                   学院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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