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金用于我校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6.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三、资助标准
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结合学生实际困难程度,分等级资助。
四、评定程序
1.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将该项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新疆籍学生,帮助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学生基本条件,严格评定程序;
3.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将初评通过的学生申请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处组织召开评审会,产生资助学生名单;
5.学生处将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发放。
附近: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贴申请表
学生处
2020年12月18日
河北工程大学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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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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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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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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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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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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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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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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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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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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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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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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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个人签字: 辅导员签字: 日期 |
学院评审 意见 |
副书记签字: 学院盖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