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适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全体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建设,做好“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各学院组织选拔推荐提名工作,于2020年12月14日下午3点前,将确定提名人选(限推荐1名)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政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要求:学院确定推荐提名人选后,负责撰写提名寄语和颁奖词。提名寄语和颁奖词、连同相应佐证材料,由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专家评审进行审核、评审。
三、奖励方式:从提名人选中择优评选5名“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授予河北工程大学年度辅导员人物称号,颁发“2020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4000元/人奖金通过学校财务部门一次性发放。
四、工作要求:重点考察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和在工作中做出的突出业绩,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的基础上开展,确保评选质量和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善学基金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相关工作人员在提名工作中出现违反《办法》行为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10日
河北工程大学“善学”教育发展基金
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适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全体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建设,为做好“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善学”教育发展基金优秀辅导员重点考察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和在工作中做出的突出业绩,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的基础上开展,确保评选质量和评选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章奖励名额与标准
第三条“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5名,由各学院限额提名推荐。
第四条“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奖励标准为4000元,并授予河北工程大学年度辅导员人物称号。
第三章提名条件
第五条 全体在职辅导员均有提名资格。
第六条 “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提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敢于担当作为,在各项工作及重大活动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5.已经注册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且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6.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第七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提名资格:
1. 提名年度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按处分期限开始日计);
2. 提名年度有因工作失误,受到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点名批评者;
3. 提名年度处于脱岗在外学习或休假者。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八条 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名,提名人负责撰写提名寄语和颁奖词。
第九条 学院确定推荐提名人选后,提名寄语和颁奖词、推荐报名表(请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炼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个人特色简介(300字以内)、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专家评审。
第十条学校对获奖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将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奖金通过学校财务部门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辅导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提供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善学基金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相关工作人员在提名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件:“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报名表
附件
“善学”教育发展基金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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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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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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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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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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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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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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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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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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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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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辅导员 累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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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负责 班级和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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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情况 |
XX年参加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示例),取得…成绩 |
参加省级以上 培训情况 |
XX年参加。。。培训班(示例) |
事迹简介 (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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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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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本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限五项) |
XX年获得。。。荣誉(示例) |
近三年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限五项) |
XX年XX班获得。。。荣誉(示例) |
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 此表正反打印。
2、获奖情况请附证明材料。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9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毕业”;
5.“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6.“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7.“担任辅导员时间”为截至2020年11月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期间从事其他行政、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填写格式为“X年X个月”;
8.“2020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10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11级硕士1个班,12级本3个班,共165 人”,如为院(系)党委(总 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如 2018年7月,参加第xx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