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做好我校“阳光心灵工程”工作,进一步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尽早给予有针对性的心理支持和帮助,以免出现恶性意外情况,学校特组织开展此次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2019年11月12日-12月11日
二、排查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心理危机标准
有以下12种表现或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初步认定其一定程度上存在心理危机。尤其要关注多种情况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自然或社会事件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等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因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6.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家庭结构不完整(单亲、重组家庭、父母双亡等)或家庭功能不健全(父母常年不和、家庭关系复杂等),感受不到家庭温暖、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特别是性格过于内向、孤僻、深感自卑的学生。
10.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工程类就业优势专业中的困难学生,及文科、经济等就业困难的学生。
11.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2.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忧、焦虑、困扰的学生。
13.其他有明显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自行确定,例如通过学院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排查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五、查后工作
1.排查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比如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指导老师、辅导员、当事人的朋友等,与当事人进行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尝试帮助其解决问题。
2.对排查出的学生,学院要给以特别关注,从生活、学习、情感、心理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顺利度过危机,完成学业。
3.将排查和干预情况记入“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留存,另一份于12月13日前交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备份存档。
4.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与学工部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六、注意事项
1.此项工作责任重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24小时进行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3.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4.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学生(处)工作部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1.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
2.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信息汇总表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
学院名称: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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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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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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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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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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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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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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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 及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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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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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辅导措施及效果 |
辅导老师: |
学院处理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心理咨询中心存档,一份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保存,并发电子档至gongchengxl@163.com
2.联系电话:3969052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班级 |
家庭所在地 |
父母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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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存档,一份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保存,并发电子档至gongchengxl@163.com
2.联系电话:396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