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学生社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校政字[2018]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在研究生中招聘社区辅导员。
1.岗位数量:30名
2.选聘范围:在校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
3.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生党员优先;
(2)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能够在学校指定学生社区住宿,有时间和精力在学生社区从事辅导员工作,推免入学及获奖学金的学生优先;
(3)热爱学生工作,性格开朗,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本科学习阶段有过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岗位职责:
(1)优良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习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2)文明宿舍建设: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文化环境,形成和谐向上的宿舍氛围,协助院、处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宿舍建设、检查与评比等活动;
(3)学生安全教育:协助开展防火、防盗、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4)舆情采集上报:关注学生思想、行为动态和网络舆情动态,定期、及时反馈学生意见;
(5)应急事件处置: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协助做好应急处置。
5.待遇与管理:
(1)聘期一年(2019年4月--2020年4月),按工作实际情况考核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为每月600元;
(2)学校统一安排提供社区辅导员办公室;
(3)社区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会同后勤管理处及学院协同管理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即行解聘。
6.选聘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自愿或经研究生部、学院、导师直接推荐,到学生工作部(处)报名;
(2)学校对被录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社区辅导员上岗证》;
(3)社区辅导员持《社区辅导员上岗证》办理校内住宿迁移手续,按学校指定岗位上岗工作;
(4)报名要求: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4点前,提交《河北工程大学社区辅导员岗位申报表》(格式见附件),申报表须经导师同意、签字,并经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部签署意见。
地点: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中和302室)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8579724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岗位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