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首页  部门简介  思政教育  资助中心  艺教中心  心理健康  国防教育  学工系统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年河北工程大学...
关于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学生工...
关于举办河北工程大学第九届辅...
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工程大学大...
关于开展2024年度美育实践活动...
河北工程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教...
关于申报2023年河北工程大学学...
关于举办河北工程大学第八届辅...
  相关下载
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呈报表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助教”工...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招聘启事
2019-03-15 11: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学生社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校政字[2018]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在研究生中招聘社区辅导员。

1.岗位数量:30名

2.选聘范围:在校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

3.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生党员优先;

(2)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能够在学校指定学生社区住宿,有时间和精力在学生社区从事辅导员工作,推免入学及获奖学金的学生优先;

(3)热爱学生工作,性格开朗,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本科学习阶段有过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岗位职责:

(1)优良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习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2)文明宿舍建设: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文化环境,形成和谐向上的宿舍氛围,协助院、处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宿舍建设、检查与评比等活动;

(3)学生安全教育:协助开展防火、防盗、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4)舆情采集上报:关注学生思想、行为动态和网络舆情动态,定期、及时反馈学生意见;

(5)应急事件处置: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协助做好应急处置。

5.待遇与管理:

(1)聘期一年(2019年4月--2020年4月),按工作实际情况考核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为每月600元;

(2)学校统一安排提供社区辅导员办公室;

(3)社区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会同后勤管理处及学院协同管理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即行解聘。

6.选聘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自愿或经研究生部、学院、导师直接推荐,到学生工作部(处)报名;

(2)学校对被录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社区辅导员上岗证》;

(3)社区辅导员持《社区辅导员上岗证》办理校内住宿迁移手续,按学校指定岗位上岗工作;

(4)报名要求: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4点前,提交《河北工程大学社区辅导员岗位申报表》(格式见附件),申报表须经导师同意、签字,并经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部签署意见。

地点: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中和302室)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8579724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岗位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15日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岗位申报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