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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16:54  

各学院(部)学工办:
  在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喜庆的假期,现就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广大学工干部、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党、团员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二、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防火、防骗、防盗、防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参加任何不文明的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禁止学生参加校外的各项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校外集体活动,须报请学院批准,由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带队,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要严格控制审批9月28日-30日的请假手续;要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将离校学生分年级、按班级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等,并做好备案工作。务必教育广大学生安全出行,准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五、建立值班制度,健全信息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学生工作系统要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汇报。
  六、假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人数,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摸清情况,于10月9日下午6点前报学生(处)工作部综合科。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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