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力度的通知》(冀扶办传〔2017〕33号)文件精神,按照校领导批示和学校《“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校党字〔2017〕18号)文件要求,各学院(部)要切实用好自查自纠阶段延长一个月时机,确保清全清深,专项清理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梳理,深度清查
切实用好自查自纠阶段延长一个月的时间,深入挖掘,在落实整改上下工夫,扩大清理成果。
(一)查程序。对照《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和《河北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河北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落实情况自查,重新梳理建档立卡学生确认、贫困生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定发放的程序和环节,确认是否程序科学、环节严谨。
(二)查过程。对入库贫困生认定材料进行了全面清查复核;对2015年11月以来,获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评审材料、公示材料、发放记录进行全面清查;对2016年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以来的建档立卡学生、2017年按政策补报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清查。
(三)查结果。对资助资金发放环节进行清查,对照发放标准,查是否足额、及时发放;资金是否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使用是否合理,有无平分、摊派、上交等现象。
二、分级调度、压实责任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承诺,确保责任到人。学校已实行举报登记制度,分校区设立举报箱和电子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公开全校资助系统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点,全面接受投诉监督。
(一)坚持清理与整改并重,清全清深、立行立改,形成长效机制。
(二)结合暑期“大家访”活动,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了解学生资助情况,加强资助工作反馈。
(三)通过问卷、电话、QQ或微信等渠道,开展在校学生资助情况调查和受资助毕业生回访工作,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学生调查。
请各学院(部)于8月3日-8月5日将主管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送交学工部。
联系人:龚继峰,联系电话:8579724
学生工作部
2017年7月13日